201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简章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、专科层次招生工作。
第三条 学校全称:长春中医药大学
办学类型:普通高等学校
学校性质:公办
招生层次:本科、专科
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。
第二章 招生计划
第五条 在有关省(区、市)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,详见各省(区、市)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。
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
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,符合毕业条件,本科毕业生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。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中医药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第四章 学位授予
第七条 对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中医学、针灸推拿学、临床医学、中西医临床医学、护理学、护理学(英语)专业的毕业生授予医学学士学位;对中药学、药学、药学(临床药学)、药物制剂、康复治疗学专业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;对制药工程、生物制药、中药制药专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;对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事业管理)、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监督)、药事管理、市场营销(药品营销)专业的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;对英语专业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。
第五章 收费标准
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
本科专业:
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护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护理学(英语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;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药学(临床药学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事业管理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;公共事业管理(卫生监督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;市场营销(药品营销)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;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;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药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中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中药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;
专科专业:
药物制剂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70元;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;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;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;中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;针灸推拿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30元;
第六章 录取说明
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
护理学(英语)、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,其他专业语种不限。
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无特别要求。
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
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联指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。此外,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公共管理类、药学类、护理学、临床医学专业。如果发现考生体检结果与实际不符,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
1、调档比例。学校最大调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%以内,各省区具体调档比例视各省线上生源情况而定。
2、非平行志愿录取省区录取原则。采取“遵循志愿,总分优先”的录取原则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,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,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。
3、平行志愿录取省区录取原则。同一时间段投档考生采取“总分优先”的录取原则,按照专业计划名额优先录取总分排名在前的考生,并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。
4、专业级差:非平行志愿录取省区实行专业级差。一、二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,二、三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,其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。
5、对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按语文、数学、外语成绩择优录取。英语和护理学(英语)专业按外语、语文、数学成绩择优录取。
6、退档:若考生所报专业计划录取额满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做退档处理。
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
学校网址:www.ccucm.edu.cn
通讯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
联系电话:0431-86172015、86172013、86172018
联系人:郑伟峰
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。
2014年长春中医药大学招生专业介绍
制药工程(本科类)
一、业务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制药工程方面知识,能在医药、精细化工、生物化工等领域从事医药产品的生产、科技开发、应用研究和经营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。
二、主要课程:有机化学、生物化学、物理化学、化工原理、药物合成反应、药学化学、药理学、药剂学、天然药物化学、仪器分析(含光谱解析)、制药工艺学、发酵工程、制剂单元操作与工程设计、生物制药技术、药用分子材料等。
三、修业年限:四年
四、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学位
五、专业特色:制药工程专业是1998年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之后新增加的专业,是药学工程学交叉发展的边缘学科。本专业在制药行业属于适应性强、覆盖面广的宽口径专业,其着眼点是解决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问题,实施“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GMP)”,实现药品的规模生产和规模化管理,所以本专业主要研究药品生产过程共同的规律及基础理论;研究通过化学或生物反应及提取分离等单元操作、制取药品的基本原理及实现工业化生产的工程技术。我校是国家专业目录调整后全国首届开始招生的院校之一,该专业是吉林省“十一五”及“十二五”特色专业,在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区域经济建设中负有重任,通过内涵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,加强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,其毕业生 遍布于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大连、长春等全国各大城市的医药企事业单位,且绝大多数已成为单位的骨干。作为教育部专业评估试点单位,2009年被评为优秀。
学校将从2011级新生中选拔开设“卓越工程师实验班”。 卓越工程师计划是落实《国家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》(2010-2011年)的重大改革项目。旨在培养和选拔一批创新能力强,适应我国制药工程发展要求的质量工程技术人才,为我国医药企业创新和吉林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服务。
临床医学(本科类)
一、专业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,能在医疗卫生单位、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、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应用型人才。
二、主要课程:人体解剖学、生理学、生物化学、病理学、药理学、诊断学、内科学、外科学、妇产科学、儿科学、中医学、预防医学等。
三、修业年限:五年
四、授予学位:医学学士学位
五、专业优势及特色:本专业重视医学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术的教学,遵循“厚基础,宽口径,精技能,重个性”的原则,强调因材施教,提高素质、强化医疗实践的培养,使学生掌握常见病、多发病的处理能力,具备对急、难、重症疾病基本的处理能力。为今后学生能在医疗卫生单位、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、预防、科研工作等奠定扎实的基础。该专业学生在教育部第二届、第三届(2011、2012年)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(东北赛区)比赛中分别荣获三等奖和二等奖。